为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,迎接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在我市召开,积极贯彻落实<<全民健身计划纲要>>。丰富广大羽毛球爱好者的业余生活,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羽毛球运动的开展,增进友谊,交流球技,共青团南通市委员会、南通市体育局和南通市体育局和南通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“凯胜KASON”杯2006南通市青年羽毛球大赛,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:共青团南通市委员会
南通市体育局
南通市青年联合会
二、承办单位:南通一秒体育用品商行
南通市青年宫
三、协办单位:凯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
南通体育馆
四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1、 比赛时间:2006年4月22日至23日
2、 比赛地点:南通市体育馆(青年西路20号)
五、比赛项目:混合团体赛
参加对象:各县(市)代表队、市区单位代表队
六、参加方法:
1、 各队可报领队1名,男队员4名,女队员1名;参赛队员为各单位身体健康的在岗职工,不得外借队员加盟参赛,若外借队员一经发现,一律取消参赛资格且报名费不退。
2、 各单位报名时请携带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,一寸照片一张,到指定报名点报名,同时缴纳报名费800元,凡报名者均可获价值100元的KASON(凯胜)精美T恤一件,开幕式需穿着。
七、报名时间及地点:
1、 报名时间:2006年3月20日起至4月10日止,逾期不予补报,报名截止后,不得更 换队员。
2、 报名地点:
(1) 共青团南通市委员会统战部;南通市行政中心1310室;联系人:朱志祥;联系电话:85099293,传真:85099287
(2) 南通一秒体育用品商行:南通市南大街189号鼎典大厦一楼;联系人:张文辉;联系电话:85519366,传真:85155225
八、比赛方法:
1、 本次比赛采用国际羽联采用的最新比赛规则及变通部分。
2、 本次团体赛为五场制混合团体赛。出场顺序和项目为女单、男双、男单、混双、男双。一场团体赛中,参赛队员可兼项,但不得连场和同项目兼项,比赛出场队员,由各队在赛前填写出场名单,并交到临场裁判员手中,一经提交不得更改。
3、 本次比赛采用一人制裁判方法。
4、 本次比赛采用凯胜牌羽毛球。
九、记分方法:
团体赛比赛为五盘三胜制(当一队领先三盘,比赛即结束,第四、五盘不再比赛)。本次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,每盘比赛为三局二胜制,每局为15分,当比分出现14平时,首先领先 二分的一方为胜,如出现20平时,首先到21分的一方为胜。
十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团体赛:参赛队超过16支代表队时(含16支代表队),取前八名;不足16支代表队时,取前六名,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。
第一名:奖励价值10800元的KASON(凯胜)产品;
第二名:奖励价值7200元的KASON(凯胜)产品;
第三名:奖励价值6300元的KASON(凯胜)产品;
第四名:奖励价值4800元的KASON(凯胜)产品;
第五名:奖励价值3600元的KASON(凯胜)产品;
第六名:奖励价值3600元的KASON(凯胜)产品;
第七名:奖励价值3000元的KASON(凯胜)产品;
第八名:奖励价值3000元的KASON(凯胜)产品;
本次比赛另设若干精神奖项。
十一、比赛规定:
1、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。否则,如在本次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其本人负完全责任,与主办和承办单位无关。
2、 比赛时,运动员必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和运动员证到检录处报到。由裁判人员带入比赛场地进行比赛,比赛结束后由裁判人员带回检录处签名确认比赛成绩。裁判人员临场对运动员进行检查审核,如有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,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比赛资格,并且报名费不退。
3、 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认定以竞赛组委会认定的为准。
4、 首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向裁判员报到,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处,以后各场比赛的结束时间为一下场比赛的开始时间,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处。
5、 中运动员的突然受伤,允许有一次不超过五分钟的治疗时间,超过五分钟仍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为弃权。
6、 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的进行临时调动场地、场次,遇此情况运动员必须服从,凡不服从者按弃权论处。
十二、本次比赛于
十三、裁判员:本次比赛的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聘请。
十四、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主办单位。
十五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共青团南通市委员会
南通市体育局
南通市青年联合会
2006年3月17日